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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部门发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本市正式开展特级技师的评聘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优秀技能人才提请申报了。据了解,一旦当选特级技师,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比高级技师还要“牛”
数据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达到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技能人才常年供不应求,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1.5倍以上。
此前,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长期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这也意味着技能人才上了“高级”,就是到了“终点”。
为了让更多技能人才能够“更上一层楼”,不少地方也曾出台过一些特殊人才的激励措施,而中国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拥有用人自主权的部分央企也开展了积极探索,将技能岗位划分若干等级并与薪酬待遇等挂钩,同时建立与管理人员平行的职业发展晋升通道。不过,在绝大多数企业里,“天花板”依然限制了技能人才的发展,也限制了其能享受到的待遇。
如今,上海正式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意味着技能人才真正突破了过去的“天花板”。
据悉,上海此次的实施范围为经本市人社部门备案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企业可选择与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类等职业(工种)先行试点。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技能人才可以参与评选呢?既有基本条件,也有优先条件。
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公认度高;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职业技能水平高、业绩贡献突出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具有独特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或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创造效益并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带徒传技等方面业绩突出;
4.具有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优先条件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全国技术能手;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及以上技能大师类称号者。
如果该名技能人才具备基础条件且获得其中四项之一,就可以优先考虑。
享受企业正高级职称待遇
据悉,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
不仅如此,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企业应根据实际,吸纳特级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标技术评审等工作。
@各位技能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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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申工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