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的一个下午,河南北路301号上海电视大学建设分校一站式学生支持服务中心,刘老师正在接待前来的报名者。
“老师,我想报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一个个头不高、秀气并带着几分腼腆的小伙子轻声地对报名老师说。
“好的,欢迎你报读上海电大。”刘老师和蔼地说,“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最高学历是什么?”
小伙子轻声地答道:“律师,硕士。”
刘老师一开始以为自己没有听清楚,不过当她看了小伙子提交的报名资料后,确信站在她跟前的这个报名者是南京财经大学法律系的本科生、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
硕士生报读电大
小伙子名叫徐寅哲,他出生在江苏南通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家里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都是人民教师。深受良好家庭教育的熏陶,徐寅哲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不错。1999年9月,他非常顺利地考进了南京财经大学法律系,四年的本科学习为他打下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大学毕业时,南京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希望跟他签约,他没有留在南京,而是选择了继续报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他深爱法律这门思辨之学,并坚信做一名法律工作者,是他回报社会、体现人生价值最合适的途径。
2006年7月,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徐寅哲来到上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他在事务所里从事建筑法律事务,行业内叫做“建筑律师”。他以为凭着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对工作的热情,可以在法律工作的领域里好好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能。可是不久,工作上的各种问题便接踵而来。
尤其让他觉得痛苦的是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以及法律服务专业化之间的差距。建筑工程法律业务与建筑工程自身的专业特点紧密相连,对建筑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徐寅哲刚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星期起,便被事务所的主任指派到一个建筑工地上,担任现场法律咨询顾问,问题也就随之而来。虽说徐寅哲是现场与会人员中学历最高的一个,并且也已经通过了最难考的司法考试,但面对现场施工企业提出的一个个专业问题,他却根本无从以对。更多的时候,是连施工企业的问题都无法听懂。
会上,施工方提到了“商品砼”、“女儿墙”、“地下连续墙”等工程术语。什么叫“商品砼”?什么是“女儿墙”、“ 地下连续墙”?他不知道,在过去七年的大学学习中他明白法治与民主的内涵,却无从知晓“商品砼”与“女儿墙”的寓意。建筑工程法律服务行业的复杂性,顿时让他感到无所适从。由于缺少专业知识,他在与客户和委托人交流时,共同语言不多,交流障碍很大,还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工程“签证”与出国“签证”混为一谈,“现场搅拌混凝土”与“商品砼”的区别在哪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之间有什么差别等等,这些建筑工程专业问题都让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感到头疼。
他困惑,自己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有了那么多的理论知识,怎么会遇到这样的困境;他痛苦,他对自己是否可以胜任建筑律师这份工作产生了怀疑。面对初到上海这一年的酸苦,他甚至有过改行的念头。
但对法律职业的坚定信仰,让他很快正视问题,思虑解决之道。不错,自己的学历已经是硕士,学习成绩也是十分优异。可是当今社会的法律职业,已经高度专业化。如同医生分为外科医生、内科医生等,其中外科医生又分脑外科、心外科等一样;律师也可按照所从事专业的不同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等,其中民事律师又分金融律师、建筑律师等。在专业化高度分工的当下,仅仅掌握一门基础性学科,纵然学历在高,也是不可能从事好相应的实务工作的。
于是,如何扩充自身的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便成了当务之急。来到上海第二年的一开始,经过他在施工企业上班的朋友的介绍,他选择了上海电视大学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尽管这个专业只是大专,但对徐寅哲而言,从专业学科的基础开始也许是最合适的。经过一年多的社会锻炼,他明白此时此刻他真正需要掌握的是什么。
于是,2007年9月徐寅哲在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毕业一年之后,又重返他熟悉的校园,成为上海电视大学建设分校工程项目管理专业0704班的一名学员。
“有教无类,乐学致远”
“有教无类,乐学致远”是上海电视大学的校训,而这一校训又正好与徐寅哲的求学相互吻合。曾经的硕士生进入电大求学,这是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对电大“有教无类”的校训最好的诠释。正是有这样一扇对所有人敞开的教育大门,好学的徐寅哲才能如此便捷的吸收新鲜知识,接受与时代同步的新型专业教育。而入学两年多的刻苦学习,以及他这两年多来的职业发展,又恰恰印证了电大“乐学致远”的这另一半校训。
其实,一开始在电大的学习,也并不像徐寅哲想象得那样简单。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偏向理工科类,而他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人文社科类专业,对他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且他作为一名刚起步的建筑律师,工作是异常繁忙的,时间往往不够用。星期一到星期五在事务所上班,星期六在电大学习,星期天又要赶往律师协会参加培训。再加上施工企业基本上是常年无休,法定的节假日加班加点是非常平常的事,而施工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发生需要律师参与的事件。他作为一个建筑律师,就必须跟着工程走,所以学习时间只有靠平日一点一滴地积累。
建设分校有一个非常好的管理团队,随时为每一位学生分忧解难。徐寅哲所在班级的老师经常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困难。班主任老师不仅每周跟他通一次电话,还利用校园网发短消息,让他感觉到学校无处不在。老师对自己无时无刻的关心,令他很感动。同学葛金娣在学习上对徐寅哲的帮助也很大,凡是他缺课,葛金娣就是会帮他记下笔记,以便让徐寅哲补上。
对于工程制图与建筑材料等一些工程项目实践类课程,徐寅哲感到困难很大。晚上他就向葛金娣同学电话请教,有好几次都到了晚上十点多,他们还在电话里讨论。电大的网络教学平台缓解了徐寅哲的工学矛盾,通过BBS论坛、QQ群,他下载了班级优秀学员的课堂笔记,存到硬盘中,一有空就自学。
正是因为有这样好的老师和同学,有这样好的学习平台,徐寅哲的学业没有受到影响,每学期都能取得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好成绩。由于他的好学,学校先后两次向其颁发了奖学金。他在荣获上海电视大学第二届特等奖学金后,受到了总校的表彰与嘉奖,并经总校推荐顺利获得“2009年度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的荣誉称号。
也正是通过在电大两年多的所学,2007年夏天入校时,他尚且只是一名外地在沪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实习助理;时隔两年之后,他就进入中国大陆建筑业最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跟随建筑律师界的泰斗朱树英大律师,担任一名建筑工程领域的专职律师。
经历是无价的财富
全面系统的专业学习,已经为他的工作带来了极其显著的帮助。徐寅哲与建筑单位之间有了共同语言,与他们交上了朋友,提供的服务也就更贴切了。
2008年4月,江苏南通某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找到他,要求他代理与江阴某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工程尾款纠纷。拿到案件之后,徐寅哲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了解到案涉工程的基础工程、门窗工程是由房地产公司指定分包。此外,双方在合同内还曾就工程逾期的责任处罚,进行过明确约定(每逾期一天人民币8000元)。而案涉工程恰恰又比合同约定工期晚了100多天。
针对上述问题,他在电大的所学正好派上了用场。在建设工程组织设计课上,老师有详细讲解过工程关键线路与非关键线路、流水施工与平行施工等问题,与本案中所遇到的基础工程、门窗工程的问题正好吻合。案涉工程的基础工程属于关键线路工程,对于工程总工期有直接影响。另外,案涉门窗工程的施工尽管最初安排属于非关键线路,门窗公司可与建筑企业同步平行施工。但由于门窗部分的施工需要利用到建筑企业的外墙脚手架、升降梯等设备,门窗工程一旦延误势必也会对建筑企业的总工期产生影响。而这两部分工程又并非建筑企业承包施工,根本非建筑企业所能管控。
基于此,为防范房地产公司在应诉时会提出工期反索赔的请求,他预先在起诉时就主动对建筑企业可主张的、由于基础工程、门窗工程逾期所导致的窝工损失进行索赔(近人民币160万元),并要求法院依法进行鉴定。本案审理过程中,房地产公司不出预料地提出了100余万元的工期反索赔,以此应对建筑企业的工程尾款诉请。由于许多工作都早已准备,本案进展得比较顺利,后经法院主持,司法鉴定单位支持建筑企业直接存在的窝工损失近人民币40万元,另支持顺延工期80多天。可以说,包括工期问题可能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在内,利用电大所学,他直接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达140余万元。
另外,2009年他所服务的一家韩资企业,遇到一个钢管租赁纠纷,公司财务因不明钢管的计价标准,在赔偿出租公司钢管时统一按照米数折价进行,并进行了签字确认。徐寅哲在电大上建筑材料课时,不仅知道建筑材料计算的相关规定,还从老师所讲授具体案例中学到计算中的“窍门”。他的客户单位所租赁的主要是一些薄壁钢管,如果按长度计量,将无缘无故的多承担数十万元的款项。为此他在诉讼中据理力争,以重大误解为由向主审法官澄清了案情,坚持以重量为计算单位,并向法官提供了有力的相关数据,最后赢得了这场诉讼的胜诉,为顾问单位避免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校期间,除了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他的客户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以外,徐寅哲还与学校的同学成为了好朋友。他曾协助过多位同学解决其公司或者个人的法律事务纠纷,包括工程索款、物业维权、商业交易谈判、合同起草签署等。
其中有一位同学自己承包了浦东一家幕墙公司的多项分包工程,但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多以来迟迟要不到工程款。无奈之下,他向徐寅哲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接案后,他先是陪同该同学一同前往了甲方公司实地调查,并与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商谈。在利用谈判取得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及时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对甲方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财产保全。针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的特点,他还与法院汇报沟通考虑采取限制出境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以避免其偷逃尾款。在采取了上述强有力的措施之后,该公司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并在当月支付了第一笔尾款。
此外,利用两年半间在电大所学的建筑工程知识,以及结合自身的法学特长,他还分别在《上海律师》(2007年第5期)、《建筑》(2008年第15期)、《建纬律师》(2009年第3期)上发表了多篇专业论文。而在电大的两年多时间里,他还积极参与了学校的各项活动,尤其是成功参与主持了上海电视大学建设分校2009秋季大专、专升本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暨学生会第四届年会第二次会议,并获得了老师与同学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如此丰富的电大求学经历,对于徐寅哲来讲,已经成为他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如今的他,在专业的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所内已经能够独挡一面。在徐寅哲看来,上海是座充满生机的城市,是座绚丽多彩而美丽的城市。在这里,徐寅哲的生活与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里,他的工作需求遇到挑战,也正是为了满足自身工作的需求,他和电大结下了情缘;在这里,电大帮助徐寅哲开启了属于他的全新征程。
带着沉甸甸的学习硕果,徐寅哲于2010年2月从电大建设分校毕业了。他在毕业典礼上进行了激情澎湃的演讲:“我是带着工作需求才来这里学习的。近三年的学习,我不仅在这所建筑业的‘黄埔军校’里学到了我所需要的知识,而且又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通过学习,我所从事的律师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专业基础;通过学习,我的人生将变得更加充实和具有活力;通过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因为学无止境!”
获奖感言
当电大建设分校将我获得上海电视大学第二届特等奖学金的消息告诉我时,那种喜悦不亚于帮助当事人打赢一场极其重要的诉讼。喜悦之外,当然是无限感激。
第一,要衷心地感谢学校。正是因为学校,我才有机会与各位老师和同学相知相识。正是因为学校,我才在这里得以学习提高。尽管我已毕业离校,但这两年半的学习生涯,已成为我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衷心地感谢学校,为我们搭建了这么好的学习交友的平台。
第二,要衷心地感谢学校的领导与老师。从2007年9月入校至今,自第一任班主任刘倩老师起,我就得到学校各位领导与老师的关心与帮助。总校的张德明校长、分校的李冠东副校长、刘倩老师、杨春华老师、小阎老师、小张老师、小陆老师等,他们的名字我都一一铭记在心。可以说,没有他们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就不可能有我这两年半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真的是万分感激他们!
第三,要衷心地感谢各位同学。在这里,我们是一个团结而有活力的大集体。尤其是我们富有特色的学生会,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学生自治机制。在这里,大家毫无保留地交流,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进步。感谢这样一个温暖的大集体,让我们身为每一分子的个体都与有荣焉。
最后,是要激励我自己。人无压力,就不可能有动力。我记得,当周末别人都在休假的时候,我仍要坚持早起赶路到学校听课;我记得,当深夜别人都在休息的时候,我仍要坚持夜读复习备考。而所有一切的付出,都会有丰厚的回报。此次获得特等奖学金,即是对我这两年半学习的最好总结与激励。
记得2007年9入校之时,我写过一篇入校感言《电大,我的新征程》。在那篇感言里我感慨“电大——你是一所没有疆界的大学,但我认为这才更像是真正的大学,因为有容乃大;而且我更认为这里才是真正传承中国古代圣贤之教育理念的地方,因为有教无类。电大——我的新征程。我相信,在这里一定会有新的开始与收获。”而今转瞬,匆匆两年半过后我业已毕业离校,彼时的期待也早已在两年半的求学中得以实现。但正所谓结束也是下一个全新的开始,对于电大“乐学致远”的校训我早已铭记在心。我想我会以此次特等奖学金的获得以及顺利毕业作为一个全新的起点,开启我工作与生活的新征程。